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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2023年7月至2025年6月期间宿州市宿马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车辆保险定点服务单位招标采购项目(三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14 | 作者:admin | 浏览次数:

一、项目编号SM-2023011

二、项目名称:2023年7月至2025年6月期间宿州市宿马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车辆保险定点服务单位招标采购项目(三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第一中标(成交)供应商: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市中心支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磬云北路199号

第二中标(成交)供应商: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州中心支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人民路与银河一路交叉口东南角环宇国际广场4#5#办公楼1119-1123室、1125-1132室、1134-1136室

第三中标(成交)供应商: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宿州中心支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拂晓大道365号农房名宿华府商业2幢107-109室

四、主要标的信息

1.名称:2023年7月至2025年6月期间宿州市宿马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车辆保险定点服务单位招标采购项目(三次)

2.服务范围:本次招标拟定3家保险公司作为定点保险承办单位,负责宿州市宿马汽车服务有限公司38辆公务用车的车辆保险业务,每一部车辆保险到期时由3家定点保险承办单位同时报价,选取报价最低的1家购买,若出现报价相同时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采购。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3.服务要求: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4.服务时间2年

5.服务标准: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合同执行(包括专家评审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万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银河一路御品华府5栋1单元2803,联系方式:18895730000。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宿州市宿马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宿马现代产业园区科创中心2层

联系方式:055726660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安徽万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州市银河一路御品华府5栋1单元2803

联系方式:18895730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18895730000